乖乖吃藥為什麼還是發病?
資深精神科醫師的真心話:何時該懷疑「藥效不佳」
洪成志醫師 撰文 | 2026/3/2
在教學門診或病房裡,我常常會問年輕住院醫師一個問題:「病人又發病住院了,你覺得為什麼?」
最常聽到的標準答案是:「因為病人沒有好好吃藥。」
確實,不規則服藥是疾病復發的主因。但是,很多資深醫師都忽略了一個更關鍵、卻常被掩蓋的真相:如果病人有好好吃藥,藥物濃度也有達到治療區間,結果卻還是反覆發病呢?
這時候,我們不該一味怪罪病人,而是要勇敢承認並檢討一個殘酷的事實:「這顆藥,對這個病人可能根本無效。」因為每一種藥都不是萬能的,這也是為什麼我們需要多種藥物來做選擇。
一、藥物有沒有效?關鍵在於「發病頻率的改變」
判斷一種藥物在預防躁鬱症上到底有沒有效,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指標是什麼?答案是:比較「治療前」與「治療後」的發病頻率。
⭕ 有效的例子:顯著拉長穩定期
如果一個病人還沒治療前,是「每一年」發病一次;在按指示規律服藥後,變成「每三年」才發病一次。中間這三年他可以正常工作、過正常生活,這樣藥物算有效嗎?當然算!這表示病情已有顯著改善,接下來我們可以考慮進一步優化藥物配置。
❌ 無效的例子:跟沒吃藥差不多
如果病人過去只發病過兩次,且兩次相隔了三、四年。結果吃藥之後長達十年的時間裡,依然是「每三年」就發病一次。這根本沒有改變疾病原有的頻率,我們就很難說服人這顆藥具有「預防效果」。
當然,這一切的大前提是「規律服藥」。
如果病人總是常常忘記吃藥、或是自己覺得好多了就偷偷減量,那我們就無法客觀判定是藥效不佳,還是吃法不對。
二、如果沒有過去紀錄?請記住「終生 10 次」的自然法則
這時,年輕醫師常常會問我:「如果是一個 25 歲、第一次發病的年輕人,根本沒有過去的發病頻率可以比較,那我們怎麼判斷藥有沒有效?」
這就要回到精神醫學最核心的「疾病自然史」。
根據早期(人類還未廣泛使用鋰鹽等情緒穩定劑之前)的長期精神流行病學研究,例如精神醫學巨擘 Kraepelin 與 Jules Angst 的長期追蹤:
一個典型的躁鬱症患者,在完全不吃藥治療的情況下,終其一生平均大約會發作 10 次。
我們來做個簡單的推算:
一個 25 歲第一次發病的人,如果他這輩子都不吃藥,這 10 次發病會分散在他接下來數十年的成人生活中。到 45 歲時,他可能只是「每兩年」發病一次;到 55 歲時,可能只是「每三年」發病一次。
在這種基礎下,如果這個 25 歲的病人接受了某種藥物治療,而且非常乖、有規則服藥,結果卻「每年」都會發一次病住院。
作為醫師,我就會直接認定:這種治療根本無效!
因為這種治療結果,不僅沒有起到預防作用,發病的頻率甚至比疾病原本的自然進程還要密集。
🩺 結語:藥物不是萬能,需要精準的臨床判斷
這是我在醫學中心帶總醫師與住院醫師時,反覆耳提面命的觀念。很多年輕醫師會誤以為「只要把藥開出去就好」,以為藥物是萬能的。其實,藥物根本不是萬能。
面對反覆發病的患者,我們不該一再檢討病人是不是偷停藥,而是要回頭檢視:這顆藥真的適合他嗎?是不是該換另一種機制的情緒穩定劑?
醫病之間的信任,建立在我們願意客觀面對療效的極限,並靈活調整策略,直到為您找到那把真正能鎖住情緒恆溫器的鑰匙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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